汉迪信和知识产权
2022年5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55954号无效决定,宣告专利号为ZL200810110540.X、名称为“双组分涂料的喷涂方法及喷涂设备”的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外籍自然人贾长存,后变更为其实际控制的波力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力尔公司)。2020年5月,波力尔公司和贾长存致函中国建筑学会声称,该学会拟发布的《喷涂速凝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技术标准》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且该函还提到,为保护其知识产权,应波力尔公司的请求,工信部于2015年12月公告暂缓实施行业标准《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于2015年终止了协会标准《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程》;国家能源局于2019年2月终止了《水工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施工技术规程》等。可见,尽管喷涂速凝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技术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相关部门和行业准备将其推广运用,但由于企业担心专利侵权风险,尚无法放开手脚应用该项技术。
经查,波力尔公司涉及速凝橡胶沥青喷涂工艺的专利有两件,一是专利号为200820114879.2的“喷涂设备”实用新型专利;二是涉案专利。前者已于2014年9月26日被宣告全部无效。因此,可以说,涉案专利仅凭一己之力阻止了中国防水行业对喷涂速凝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技术的推广使用。
汉迪信和知识产权接受客户委托后,对涉案专利及相关审查档案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检索。团队认为,检索到的现有技术(即本案中的证据2)公开了与涉案专利相同的双组分涂料和涂层性能,并明确引用了另一篇现有技术(即本案中的证据3)记载的喷涂设备及其相关方法。换言之,证据2与证据3之间存在明确的相互结合的技术启示。且证据2和3已然公开了涉案专利的发明点,即“在喷涂工艺过程中,两种组分在到达待喷涂的物体之间交合并瞬间反应,并在物体的表面上形成涂层或膜体”。因此,以证据2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结合证据3等证据,来论证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具有较强的说服力。结果证明,这些证据是有力的,这种组合运用的思路是适当的,获得了合议组的支持。
本案的首战告捷将有助于解绑国内防水行业,令其不再受到涉案专利的掣肘,轻装前进。相关标准也有望得到及时更新,避免严重滞后。而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防水的可靠性,减小防水工程渗漏率,造福广大群众。
事无巨细,倾力而为。汉迪信和知识产权将为客户用心做好每一件案子。